在古典名著《水浒传》中我们常常能看到这种情节,好汉们由于各种理由被官府发配到千里之外。置信很多人都有疑问,爲什麼不就近盖个监狱,非得让两个公人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,三团体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。

清朝时的放逐犯人 发配是现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“刑莫惨于此”,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,不过事先被放逐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,宋朝时开端正式入律。把犯人发配到内地的最后目的是爲了空虚边防军力。后来又成爲了开发区的休息力,分极边、烟瘴(四千里)、遥远(三千里)、边卫(两千五百里)、沿海左近(一千里)作爲执行刑罚场地。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,普通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。

被充军的林冲 极边的放逐地次要散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,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,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爲放逐重刑犯的放逐地。沙门岛(位于山东蓬莱县)由于地处偏远,四面环水,自五代时起便最爲最重刑犯的放逐地。幸而水浒里的林冲没被放逐到这里,不然自杀了陆谦那几个狗贼之后,插了翅膀也逃不出去。不过凡事都有例外,听说北宋建隆年间,就有八个犯人游了三十多里的旱路逃出了沙门岛,这就是八仙过海的传说来源之一。

八仙本是逃犯 现代的士卒是十分不情愿到遥远地域戍边的,发配到内地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兵士来源地。另外,耕地是一个国度的基本,将犯人当作收费的休息力爲国度搞开发,取得的支出远大于放逐犯人的破费。另外,将重罪的犯人放逐到遥远地域而不杀,还可以显示统治者的“残忍、宽厚”。